我在美国监狱当心理治疗师
本文作者在美国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最后一年期间,进入威斯康辛州成人监狱系统担任博士实习生的工作,于2015年八月底完成实习并取得心理学博士学位。 作者目前任职于台湾嘉义大学辅导与谘商学系暨研究所担任助理教授一职。
在攻读博士学位以前,作者曾经在台湾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辅导工作,拥有台湾谘商心理师执照,对于犯罪儿少的辅导矫治以及创伤治疗拥有丰富经验,并对荣格分析心理学有很深的研究。
在威州监狱系统实习期间,作者不断累积扩展自己在心理学领域的专长,对犯罪心理学、儿童受害人权利保护等都有许多独到之见。 此文摘录两则作者的随想,以飨读者。作者文思敏锐、作品精巧圆熟,用一句她自己的话来作为此文开头,此按结尾:“异乡、异族、异文化‧‧‧面对“异”,更清楚的看见自己。但在异中也看见“同”,每当那心灵相通的“同”感、共鸣出现时,内心就出现一股和谐的美感,将“异”带来的疏离消融掉。”
(威斯康辛州某监狱,图片来源:wikipedia)
我回答道:“我要规划迁回台湾的事,有很多事要处理。我需要推算我的时间,来规划后续的搬迁呀!”
他似乎有所明白了,再问我:“你这不只要结束实习,也是结束在美国的日子!你的感觉如何?”
坦白说,还没时间去感觉那些感觉。
最近其他九位实习生纷纷忙着在做工作面试。威州矫治局的各个监狱纷纷开出缺额,这阵子实习生们忙着看哪里有适合的缺,忙着填资料及等通知面试。看着他们讨论热烈,有紧张、有担心、有压力,但这些都和我无关。
实习主任再问我,现在大家都在面试了(其中一间监狱,九位实习生都去面试了),唯独我没有,感觉如何?
感觉如何?
太多感觉了,但这些都只有自己能意会。
不曾是留学生,不曾是外国学生,无法体会离开自己熟悉的群体,进入陌生的群体里,和自己的认同与生存挣扎的感觉、要面对着自己是“外人”的身分,受各种限制规范的经验,或是在接纳与被接纳间的各种内心翻搅。在加倍努力地证明自己的同时,也还要告诉自己“其实这都没关系”。
异乡、异族、异文化‧‧‧面对“异”,更清楚的看见自己。
但在异中也看见“同”,每当那心灵相通的“同”感、共鸣出现时,内心就出现一股和谐的美感,将“异”带来的疏离消融掉。
所有的情绪,就这么一路消化,像是内心长了一个不断把前方障碍物吃掉的怪。
但又想到孔雀的象征意义。据闻孔雀有种能力,就是把腐朽有毒的东西吃下肚去,消化其养分但却不受其毒害。
那开屏孔雀美丽的背后,其实是将毒素消化并将其转化为养分的能力。
就这么一路地,面对,消化,面对,消化……到最后,当人们问“你感觉如何?”时….似乎只需微笑地说:“我觉得很好”,就够了。
山依旧是山,风景依旧美丽~
心理师们在戒护人员的眼里,常被谑称为“Inmate Lover”(狱友爱人),戒护人员认为我们常站在受刑人的立场看事情,帮受刑人说话,不像他们对受刑人总是用严峻的态度以对。戒护人员对于受刑人耍心机、玩弄操控手段很敏感,经常动不动就说:“这是在操控”、“这个人在耍心机”,当十个人里面有九个人都这么说,唯独只有你坚称,在耍心机之下依然存有真实的心理疾病的需要,就要承受其他人等着看好戏的眼光。
(两位女性囚犯在狭小的牢房里。图片来源:wikipedia)
既然如此,监狱为何需要心理师?
因为监狱里关的,不只是犯罪习性深重的受刑人,更有不少是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在频繁闹自杀与伤人等问题行为之下,是受刑人的人格与心理疾患所导致的症状。在故意与非故意的行为之间,具有心理专业素养眼光的我们,会将问题看的更精准,也能够提供更适当的解决策略,而不是凡事都以“他只是在操控而已”来诠释所有的问题行为。
在监狱里,我是做矫治工作的心理专业人员,但我不是矫治戒护人员,如果我只能看到和戒护人员一样的东西-“受刑人都只是在玩弄操控别人”,我的心理学专业就毫无价值可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心理师的职位会在矫治系统里被建置起来,是因为心理师的功能发挥作用,是因为他的角色能够补足戒护与医疗人员的不足,协助戒护人员降低监狱的问题与风险,提供矫治工作更好的处遇策略与成效。
以威州来说,从心理师不存在于监狱里,到被建置在矫治系统中,到慢慢的争取到发言权,再进而影响狱政发展的方向,这历程中不时有异音,认为心理专业人员的意见不足取,但历年来心理专业人员的贡献,让威州矫治局日渐信赖心理师们的专业,能够提供给受刑人更人性的的待遇。
但是,心理师永远不会是这系统的主角,还是个“客人”,就像心理师在其他系统里,也不会是主角一般。
在监狱,是戒护人员说了算,心理专业人员是配角。
在法院,那是法律人的战场,心理专业人员是配角。
在医院,是医师当家作主,心理专业人员是配角。
在学校,是老师的天下,心理专业人员是配角。
在社服,是社工的世界,心理专业人员是配角。
心理师相对于系统中的其他人,永远都是少数对多数的状态,也永远都是主角的份量与职责定义了,后来才挤进心理师的角色。制度这样的设计,就言明了心理师的份量在该系统内不是最核心的角色。
何时,我们是主角?
等自己独立开业做个案工作,就是主角了吗?
其实,在会谈室里,个案是主角;在衡鉴程序里,还是个案是主角。
还不论个案来做治疗或是衡鉴的费用,到底是出自于谁的荷包?
只要不是个案自己付的,心理师就是和另一个系统合作中的配角。
看似由心理师主导互动的治疗与衡鉴过程,但是目的依旧是服务个案或是转介者。而且,个案才是自己生命的专家,我又如何能以为我的诠释能掌握些什么呢?
自认是当主角?那肯定是幻觉了!或者是有尚未处理的自恋问题在作祟,将每一个和个案互动的机会当成是展现自己的舞台了。
但是当一个“有发言权的配角”,能够表达独立的意见,其意义就大为不同。
例如在英美司法程序里,专家证人和一般证人的差别,在于能否提供意见(opinions)。可别小看这件事,要能具有提供意见的资格,可是要经过专家证人资格审查的过程,被赋与专家证人的资格后,才能够不仅只是做事实的陈述,也能够表达专业的意见。
所以,在司法领域里,司法心理学专家可以对司法心理衡鉴事项表达意见(我讲的是美国)。
在矫治机构里,从事矫治工作的心理师可以对受刑人的待遇表达意见(我讲的是美国)。
在医疗系统里,心理师的意见有独立呈现的空间,而不是消失在精神科医师的身影里(我讲的还是美国)。
在教育界里,在学校工作的心理师可以对学生的问题成因与改善方式表达意见。
在社会福利系统里,心理师可以针对个案的问题、治疗方式与治疗期程表达意见。
在和各系统中的主角互动过程中,心理专业人员拿捏份际很重要、知道别人的期待很重要、了解别人在做些什么很重要,但是要记住,我不是戒护人员、我不是律师或法官、我不是医师、我不是社工、我也不是老师。
如果我只能提出和上述这些人相同的意见或是做相同的事,我的角色即缺乏功能。同时,也要能抵挡的住系统的诱惑,不做出或说出非你的专业职责应当表达的意见。
每一个系统都有自己惯用的定义问题方式与解决问题的手法,这些可能和心理专业人员的训练不同。而心理师能够示范的,即是在系统里,理解他人工作的项目与方式,但同时坚守着心理专业的原则,能顶得住在那相异之处之间张力的能力。
做一个守分寸、尊重他人、也能用他人听的懂得方式表达意见的“客人”,虽不致于被当成座上宾,但至少是个受欢迎与被尊重的“客人”,我的见解才能被听进去也才能发挥作用。
是配角但不可或缺,我对这样的角色,OK得很~
作者:朱惠英
本文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ID: ChineseAmeric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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